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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“吉林好人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6-16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吉林省委宣传部于近期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“吉林好人”“吉林好人标兵”评选工作,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吉林好人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学校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1.类别设置。推荐分为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5种类型,需选树事迹突出、群众认可、具有在鲜明时代特征的候选人。敬业奉献类别上报的候选人必须要在本行业本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,有创新工作事迹。原则上,以上五类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应为近2年发生的或一直持续到现在的。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,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。

2.名额设置。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推荐,每个类别可推荐1人,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。

3.推荐程序。由各二级党组织形成推荐意见报党委宣传部,党委宣传部汇总后统一报学校党委审核把关,由学校党委最终确定学校推荐人选。

4.推荐要求。坚持“谁推荐谁负责”原则,各单位要对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现实表现严格审核把关,候选人在被学校党委确定为学校推荐人选后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“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”以及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。

5.材料报送要求。于6月20日上午9时前,将推荐报告(附件1)、事迹材料(附件2)、候选人信息汇总表(附件3)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,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商家鑫OA。学校党委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所需提交材料另行通知。

6.宣传工作要求。学校党委确定的“吉林好人”推荐人选必须积极配合省委宣传活动,包括电视、报纸等媒体采访和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等。

联系人:商家鑫 联系电话:84566067

党委宣传部

2023年6月16日